一、依據雲林縣政府 113 年 2 月 15 日府教學二字第 1132410912 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期間:至 113 年 03 月 30 日。
三、申請對象:
(一)凡設籍雲林縣 6 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。
(二)學業成績平均在 80 分以上及體育成績 70 分以上(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)。
(三)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、進修部、推廣進修班、建教班、在職專班、空中大學等學生。
四、申請方式:採線上申請,請欲申請學生填具完整申請資料核章後,上傳至系統( https://eservice.yunlin.gov.tw/)。
五、獎學金相關訊息,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