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旨揭作業時間訂於112 年 11 月 10 日(星期五)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,下午 1 時至 4 時於本市東區崇學國小崇學館辦理,補件時間截至當日下午 4 時前,逾時不受理。
二、請各校(單位)惠予參加人員公(差)假登記,惟課務應自理。
三、本市 113 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簡章等相關表件電子檔,請詳閱本局公告編號 227915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