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臺南市童軍會 113 年 11 月 8 日南市童字第 1130000078 號函辦理。 二、 113 年度各類獎項申請單位及個人,請於 113 年 11 月 29 前請將各推薦表送至臺南市童軍會(臺南市中西區南門路 26 號),郵寄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三、請詳閱附件原函 1 份、申請辦法與申請書各 2 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