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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蓮潭國(中)小-國中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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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務主任 - 教務 | 2025-07-01 | 點閱數: 189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6 月 19 日臺教國署國字
第 1145502609 號函辦理。
二、國教署自 110 年度起辦理「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
畫」,引進外籍英語教師及全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(以下
簡稱全時助理)與本國籍教師共備課程或協同教學,俾營
造校園英語溝通環境;另為協助全時助理精進教學專業,
國教署已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設 TESOL 英語教學證照課
程( Teaching English to Speakers of Other
Languages )。
三、旨揭課程資訊如下:
(一)課程時數:依「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
辦法」規定,總課程時數計 120 小時,其中同步線上課程

計 80 小時、實體課程計 40 小時。
1、同步線上課程: 114 年 8 月 18 日(星期一)至 12 月 27 日
(星期六)。
2、實體課程
(1)臺北班: 115 年 1 月 26 日(星期一)至 1 月 30 日(星
期五)。
(2)高雄班 115 年 2 月 2 日(星期一)至 2 月 5 日(星期
五)。
3、實體課程地點
(1)臺北班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(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
路一段 162 號)。
(2)高雄班:高雄市立中山高級中學(高雄市楠梓區藍
昌路 416 號)。
(二)參與對象:國教署引進之全時助理、學術交流基金會引
進之美籍英語教學人員。
(三)課程費用:新臺幣(以下同) 5 萬 5,000 元,其中學費 5 萬
4,700 元、報名費 300 元。
四、其他事項
(一)請於即日起至 114 年 8 月 3 日前,至報名網頁
( https://reurl.cc/eMNMNM )完成報名,並繳清費
用。
(二)國教署引進全時教學助理取得前開課程結業證書後,得
依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
教學實施要點」規定,於聘僱期間持收據及相關佐證資
料向所聘學校申請經費補助。

(三)符合下列資格且取得旨揭課程結業證書之全時助理,得
於 TFETP 計畫網站(https://tfetp.k12ea.gov.tw/ 提交
相關資料,並於下一學年度申請擔任 TFETP 計畫之外籍英
語教師;另依據「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
理辦法」規定,外籍英語教師須符合下開資格:
1、護照國籍之官方語言或通行語言為英語,各國之官方
語言或通行語言依外交部認定。
2、已取得獲認可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學士學位或更高學
歷。獲認可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名單以教育部外國大學
校院參考名冊查詢系統所列校院為限。
3、於主管機關採認之國外學校教授英語文課程一年以
上,或由主管機關引進於國內公立學校全時擔任英語
文課程協同教學之教學助理人員 1 年以上。
4、倘對於申請擔任外籍英語教學人員有任何疑問,請逕
洽本案委辦團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,連絡電話:(02)
7703-2670 分機 83 。
五、檢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設 Advanced TESOL Certificate
Program 英語教學證照專班實施計畫 1 份。

  • 395061300X0000000_0914629A00_ATTCH1.pdf
    1) 395061300X0000000_0914629A00_ATTCH1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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