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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15年 2 月 23 日(一)~115 年 2 月 25(三)日舉行 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補行評量,請攜帶 2B 鉛筆、橡皮擦,準時參加。
2.補行評量名單如校網公告(附件),若不確定是否需要補行評量也可自行至教務處查閱(僅公告學號)。
3.補行評量題庫:
( 1 )學科領域(國文、英文、數學、自然、社會):以 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『三次定期評量試題為出題範圍』。
學生如有遺失定期評量試卷之情形,可向教務處申請補印相關試卷,以利學生進行補行評量之準備。(補印申請單如附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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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次 |
國文 |
英語 |
數學 |
自然 |
社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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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題範圍 |
第一次 定期評量 |
第 15~45 題 |
第 IV 大題 單題 |
第一~三大題 |
第 11~30 題 |
第 01~10 題 第 26~35 題 第 51~60 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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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 定期評量 |
第 20~40 題 |
第 IV 大題 單題 |
第一~三大題 |
第 11~30 題 |
第 01~10 題 第 31~50 題 第 51~75 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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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次 定期評量 |
第 20~50 題 |
第 IV 大題 單題 |
第一~三大題 |
第 11~30 題 |
第 01~10 題 第 26~35 題 第 51~60 題 |
( 2 )非學科領域(藝術、健體、綜合、科技、本土語):補行評量題庫依校網公告內容為準。
4.各科考試時間請參閱考程表,開始考試後,遲到 10 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,開始考試後 15 分鐘以上,方可交卷離場。交卷時,題目卷及答案卡〈卷〉皆須交回,不得攜出。
5. 補行評量及格者,該學習領域成績以六十分計;補行評量不及格者,該學習領域成績就補行評量成績或與原始成績擇優採計。
6.除有不可抗力因素外,逾期未參加者,視同放棄補行評量之機會。
7.其餘一切試場規則,比照定期評量之考試規則辦理。
8.補行評量通過名單預計於 2/26(四)公告於教務處前及本校校網。
9.補行評量日期及評量領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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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/23(一) |
2/24(二) |
2/25(三) |
2/25(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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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行評量領域 |
英語 |
數學 |
自然 |
國文、社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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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行評量時間 |
15:55-16:40 |
15:55-16:40 |
07:35-08:20 |
15:55-16: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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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行評量地點 |
理化實驗室 |
圖書館 2 樓 |
圖書館 2 樓 |
圖書館 2 樓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