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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立蓮潭國中小 國中部 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補行評量重要通知
1.學期總成績未達 60 分的領域,須進行補行評量。
2.除有不可抗力因素外,逾期未參加補行評量者,視同放棄補行評量之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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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補行評量相關期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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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補考名單 |
7/6(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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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行評量日期 |
7/13(一)及 7/14(二) |
3.學科領域(國英數自社)的補行評量將以『該學期三次定期評量試題』為出題範圍,不再另行提供題庫,請同學妥善保管定期評量試卷。
4.非學科領域(綜合、藝文、健體、科技、本土語)的補行評量,任課教師將事先提供題庫資料。
5.開始考試後,遲到 10 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,開始考試後 15 分鐘以上,方可交卷離場。交卷時,題目卷及答案卡〈卷〉皆須交回,不得攜出。
6.補行評量及格者,該學習領域成績以六十分計;補行評量不及格者,該學習領域成績就補行評量成績或與原始成績擇優採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