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2 月 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0016 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計畫以 112 學年度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,且未具閩南語文專長之授課教師為優先,請鼓勵符合資格教師參加,以提升教學知能。
三、有意參加者請參閱附件內容。
四、課程相關事宜,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「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增能輔導辦公室」詢問:電話: 04-22183050 ,電子信箱: taigi2023@gmail.com